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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公司新闻 > 请办理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应交验以下资料:
公司新闻
请办理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备案,应交验以下资料:
2012-12-12IP属地 火星103

一)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公司章程;

  (五)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

  (六)房地产经纪人员注册证明及劳动聘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其他。

  五、房管部门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将对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专职人员条件进行一次年度检查,在此期间,各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应开展业务自查,并向房管部门提交自查表。房管部门对检查合格的机构在其《备案证书》或《分支机构备案证书》副本上予以标注,并公布合格名单。对检查不合格的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一个月。经整改后仍不合格或拒绝整改的,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

  六、房地产经纪、咨询机构或其下设的分支机构备案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进行变更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