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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程天际(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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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熟悉各部门行政法规及审批程序,以“追求卓越,真诚服务”的服务理念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青睐。有着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不停的向前冲击着,我们秉着 “诚信、优质、高效”的服务宗旨和严谨专一的态度,本着诚信为本的原则,立足为客户着想,解决了传统管理咨询“收费金额高、服务时间短、过程互动少、方案执行难”等系列问题,突破中小企业管理咨询瓶颈,为广大中小企业创造服务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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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供应产品 >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延换证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延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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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货 安徽安庆市付款后3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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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 锦程天际
过期 长期有效
更新 2013-10-25 15:47
 
详细信息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延换证/代办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代办北京影视资质审批/代办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续延换证: 一、换证单位范围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经营的,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续延手续。   二、报送材料   (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二)《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原件;   (三)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四)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年度至换证年度前一年,三个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五)网络文化经营业务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企业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以来网络文化经营业务开展情况;今后三年经营业务发展规划);   (六)申请换证单位应当提交并所报送材料内容真实性负责的声明。       三、申报流程及时间说明   申请延续从事网络文化产品经营的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期满前30个工作日内向市文化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换证期间申请单位可以继续从事经过许可的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   市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符合规定,守法经营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换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互联网文化经营的行政许可予以延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申请换证,或审核中发现被许可单位已经依法终止的,注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审核换证中发现有依法应当撤销或吊销许可证的情形的,暂缓换证,另行处理。   文化部市场司对市文化行政部门予以核准换证的网络文化经营单位进行统一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