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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代办电影立项备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代办剧本审批/代办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
一、电视剧(动画片)制作行政许可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立项备案公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完成片审查(发行许可证)
二、备案公式所需材料
(一)、电影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须达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二)、电视剧(动画片)
1、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包含200-300字内容提要)
2、1500字故事梗概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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