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电教馆〔2012〕27号
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
近两年来,在市教育局正确领导下,我市电化教育事业迅猛发展,已经形成了覆盖全市教育单位的电教系统,建设了一支服务于教育现代化发展的专业人才队伍,提升了广大教师现代教育技术应用水平。尤其是进入“十二五”以来,根据国家《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战略要求,全市电教系统在教育信息化建设、电化教育教学应用与研究、电化教育资源建设、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教学应用、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电教教材建设等诸多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在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质量和教育现代化水平,激励广大教育工作者献身电化教育事业,不断推动我市电教事业改革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对在2011-2012年电化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电化教育先进单位在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基础教育各学校中评选产生,先进个人在从事电化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应用和管理工作的教育工作者中评选产生。
二、 电化教育先进单位推荐条件:
(一)电化教育教研工作
1、配备有专职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的人员,有教学应用与研究课题,有专门的工作措施;
2、制定并落实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工作计划;
3、组织各类现代教育技术教学应用与研究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
4、负责教学应用与研究的人员能深入学校或教学一线听课、培训和指导。
(二)电化教育资源建设工作
1、有专人具体负责资源建设工作,有稳定的“资源专员”队伍,能够明确责任到人,专员履职情况较好;
2、建立了“资源建设骨干教师”队伍,骨干教师履职情况较好,在本土资源建设方面做出一定成绩;
3、建立本级教育资源网络,有健全的网络管理、信息采发等各项规章制度,完成本级教育部门门户网、基础教育资源网、内部办公网等网站的建设与运维任务,未出现重大网络安全事故;
4、积极参与“优秀基础教育资源评选活动”,有关人员能深入
学校或教学一线,具体指导基层教师的资源开发工作。
(三)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工作
1、具有完善健全的培训组织机构和管理机构,具有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管理办法;
2、有固定的培训教学场所,具备满足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教学需要的条件;
3、有一支稳定的师资队伍,且有较强的教学设计能力;
4、注重培训质量,有一定的培训规模,严格执行评价和考核制度,确保培训质量。能做好培训的宣传报道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5、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在培训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中无重大问题发生。
(四)电教教材建设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信息技术费(含电教教材费)有关政策,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管理到位;
2、在执行电教教材费政策的工作中,操作规范,管理严格,无严重挪用、截留、侵占行为;
3、电教教材征订工作组织有序,能保证教材及时发放并用于教育教学,具有指导基层学校或一线教师使用电教教材及其他软件资源的能力;
4、定期检查、督促、指导电教教材的管理和使用工作,确保达到服务教学的目的。
(五)班班通工程建设
1、班班通工程有科学的规划方案,详细的实施计划,有效的管理制度,专业的管理队伍,得力的保障措施;
2、班班通工程能按照上级要求,分步实施,顺利完成;
3、班班通已实施工程,在应用上有保障和激励措施并落实到位,有评估机制和评价体系,在管理上有制度、有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4、班班通设备与资源应用研究取得一定成效,有推广计划并能有效落实。
(六)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
1、组织和管理机构健全,定期对辖区项目学校的设备管理和资源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2、落实有关文件精神,保证远程教育场地、设备、资源专用于课堂教学和教育研究;
3、建立有远程教育教学应用指导专家组,能深入学校调查研究,解决基层学校在管理和应用中遇到的问题。
4、围绕远程教育不同模式的教学应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教学观摩及研讨交流活动,促进远程教育设备和资源的应用;
5、设立有远程教育专项经费,能够在公用经费中列支的信息技术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远程教育设备的维护与资源更新。
(七)《洛阳市中小学校电化教育规程(试行)》(洛教电〔2012〕264号)的落实情况
1、中小学校按要求成立电化教育中心,专门负责电化教育与研究工作;
2、在电教专(兼)职人员职数、职责、待遇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具备一定的工作条件;
3、电教中心制定有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能落实电化教育教研、教学、管理、考核及经费保障等相关制度;
4、中小学校能按要求开足上好信息技术课程,在教学、教研、考试等方面有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较好;
5、学校具备信息技术课程教学、电化教育研究、教师现代教育技术能力培训与提高、资源整合的硬件与网络环境,师生具备一定的信息素养;
6、能按要求落实对中小学校电化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检查、评估和督导工作。
三、电化教育先进个人推荐条件:
政治思想坚定,献身教育事业,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在电化教育教学、研究、学科整合以及现代教育技术培训、应用等各个方面取得较大成绩,具有突出贡献,各县(市、区)按照规定名额上报,市直各学校限报1人。
四、评选方法
市电教馆组织有关专家,根据单位和个人上报事迹材料,对照推荐评比条件,结合平时考核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并由市教育局给予表彰。
五、要求
1、各县(市、区)电教馆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与上报工作,并按照分配名额等额上报(见附件1)。市电教馆负责对各县(市、区)电教馆、市直各学校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评选工作。
2、各县(市、区)电教馆必须上报工作总结、先进事迹材料和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市直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先进单位和个人,申报时需上报先进事迹材料,填写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附件3)。
3、各县(市、区)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必须由各县(市、区)电教馆集中整理上报,并填写各县(市、区)电教先进单位和个人登记表(见附件4、附件5);市直学校先进单位和个人材料直接上报市电教馆。
4、所有上报材料一律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并同时上报同版电子文档,附件4、附件5使用Excel格式,其他材料和表格一律使用Word格式报送。
六、联系方式和地址
联系人:郑朝辉
电话:65153018,15303858096
E-mail:Lydjzzh@126.com
地 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东路56号,市电教馆504室。
注:材料上报日期截止到 2012年10月26日
附件1:2012年洛阳市电化教育先进单位和个人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2年洛阳市电化教育先进单位呈报审批表
附件3:2012年洛阳市电化教育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附件4:2012年洛阳市电化教育先进单位登记表
附件5:2012年洛阳市电化教育先进个人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