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性:
一、鲜味相乘效果。与味精混合使用可以产生鲜味倍增效果,降低产品成本。
二、增强及改善食品风味,可以增强食物的天然鲜美、浓郁与香甜味。
三、使肉类味道更鲜美,与味精混合后添加可增强肉类原味,强化肉类香味,减少肉类用量令成本降低。
四、抑制食品中过咸、过苦、过酸等不良气味,并可以减少异味(氨基酸味、面粉味等)
五、具有较佳的溶解性及在产品中的稳定性。
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996)规定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本品常与谷氨酸钠合用,其用量约为味精的2%~10%,可与其他多种成分合用,如一种复合鲜味剂组分的味精88%、呈味核苷酸8%、柠檬酸4%;另一组分为味精41%、呈味核苷酸2%、水解动物蛋白56%、琥珀酸二钠1%。 若肌苷酸钠和鸟苷酸钠的比例为1∶1时,其一般用量如下:罐头汤,0.02~0.03 g/kg;罐头芦笋,0.03~0.04 g/kg;罐头蟹,0.01~0.02 g/kg;罐头鱼,0.03~0.06g/kg;罐头家禽、香肠、火腿,0.06~0.10 g/kg;调味汁0.10~0.30 g/kg;调味品,0.10~0.15;调味番茄酱,0.10~0.20 g/kg;蛋黄酱,0.12~0.18 g/kg;小吃食品,0.03~0.07 g/kg;酱油,0.30~0.50g/kg;蔬菜汁0.05~0.10 g/kg;加工干酪,0.05~0.10g/kg;脱水汤粉,1.0~2.0 g/kg;速煮面汤粉,3.0~6.0 g/kg。
检测项目 质量标准
含量 ≥90%
干燥失重 ≤28.5%
IMP紫外吸光度值 1.5~1.7
GMP紫外吸光度值 0.9~1.08
氨基酸 合格
铵盐 合格
PH 7.0~8.5
砷 ≤0.0002%
重金属 ≤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