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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临沂螺纹钢山东现货期货天津渤海现货热卷板商品交易所开户咨询指导:13220657877
交易和螺纹钢2 / 56贸易互动话题早做钢材生意的目的地是什么?早期的传统螺纹钢制的问题?3 / 56闭塞做销售或销售或购买力霸购买钢铁企业利润目标(挣钱买低价格和高价格出售),互动话题的核心动机:交货需求和投资需求!4 / 56互动话题早期传统的螺纹钢业务问题贸易门槛高:螺纹钢每吨单价高,由贸易所需的资金量;他的交易成本高:搜索和谈判交易成本对象;他不透明的价格:一个在高信用风险信息不对称讨价还价:大型贸易签署不等于绩效(欺骗或三角债);他的高违约风险:价格波动容易互相违反合同纠纷;他物数量:数量和争议的烦恼他贸易机会的质量:机遇fa现少了核心问题:商业是有风险的,昂贵的!5 / 56互动话题早你理想的市场阻塞条件满交货需求和投资需求在降低贸易成本:增加贸易机会:减少贸易纠纷:降低交易风险:提高资金周转率(定价的价格透明度)6 / 56目录1轻松交易和套期保值连续2点的交易流程3仿真交易,对冲现货交易过程中交易缓解策略
渤 海 商 品 交 易 所 螺 纹 钢( 山 东 )现 货 电 子 交 易 合 同( 示 范 ) 买方:(交易代码) 卖方:(交易代码) 合同签订时间: (交易商名称) (交易商名称) 年月日 本合同系买、卖双方依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现货交易 (BEST 交易)规则,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进行螺纹钢(山东)现货交易而达成的 买卖合同。 鉴于: 1、买卖双方均通过交易所的审核同意,成为交易所的交易商,并均与交易所签署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入市协议》; 2、 买卖双方均已仔细研读并充分理解了 《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 及其它规则文件,同意遵守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的《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 交易市场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 用的原则,买卖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交易商品 1.1 商品名称:螺纹钢(山东) 1.2 商品代码:BRBSD 二、数量 2.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螺纹钢数量(单位:吨):。 三、订货价格 3.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成交的螺纹钢的净价(即不含增值税价) 单价为元/吨。 四、交收地点 4.1 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收地点为交易所指定的该商品交收仓库, 该商品交收仓库 包括山东国恒物流有限公司和山东博远物流基地管理有限公司。 五、交收时间 5.1 买卖双方通过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就当日订立成功的螺纹钢申报交收, 交收需 按照交易所《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螺纹钢(山东)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进 行。 5.2 买卖双方根据交收申报的情况和配对结果,依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 易管理办法》和《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螺纹钢(山东)交收办法(暂行)》的有关规 定,收取或支付延期交收补偿金。 六、质量规定 用于交收的螺纹钢应符合以下规定: 6.1 标准品为符合国标 GB1499.2-2007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 热轧带肋钢筋》 HRB400 牌号的φ 20mm 螺纹钢。 6.2 符合国标 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钢第 2 部分:热轧带肋钢筋》HRB400 牌号的φ 16mm、φ 18mm、φ 22mm、φ 25mm 的螺纹钢,可以作为标准品的替代品用于交 收。 6.3 上述品种规格之外的螺纹钢买卖双方可协议交收,协议交收按照《天津渤海商 品交易所协议交收细则(暂行)》的相关规定进行。 6.4 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其长度为 9 米定尺。 6.5 用于实物交收的螺纹钢入指定交收仓库时应附有质量证明书, 在出厂日期起的 三个月内入指定交收仓库的螺纹钢可直接申请注册《仓库存货凭证》,《仓库存货凭 证》有效期限为不超过出厂日期起三个月。截至交收配对当日,出厂日期不超过三个 月的螺纹钢均可用于实物交收,买方不得拒收。 6.6 每一《仓库存货凭证》的螺纹钢,应当是同一生产企业生产、同一牌号、同一 注册商标、同一公称直径、同一长度的商品组成,且以最早出厂日期作为该《仓库存 货凭证》螺纹钢的出厂日期。 6.7 螺纹钢交收以理论计重方式计量。每次交收实物溢短不超过±3 吨。 七、保证金 7.1 为保障本合同得到全面、适当履行,本合同订立时,买卖双方应按照《天津 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的规定,交 付保证金,保证金为本合同总货款的 20%。 八、货款结算 8.1 本合同成立后,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和《天津渤 海商品交易所螺纹钢(山东)现货交易结算细则》的规定,进行货款结算。 九、增值税专用fa票 9.1 买卖双方进行实物交收时,卖方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螺纹钢(山东) 交收办法(暂行)》规定,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fa票。 十、违约责任 10.1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买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未能及时、额向交易所交付保证金或货款的,买方即构成违 约。 10.2 根据《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卖方fa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卖方即构成违约: 10.2.1 未能及时、额向交易所支付保证金的; 10.2.2 未能及时向交易所提交额数量“存货凭证”的; 10.2.3 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 10.2.4 未及时开具相应增值税fa票的。 10.3 任何一方fa生违约行为后,违约方应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 理办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免责条款 11.1 受地震、台风、火灾等自然灾害以及国家政策重大变更或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的影响,导致本合同不能全部履行或部分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协议的,应及时通知对方。 11.2 因政策、法律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各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十二、合同的签署 12.1 买卖双方通过其租用的交易商位输入交易密码,登录交易所电子交易系统订 立合同的当日,合同即行成立。 12.2 本合同对应的交易代码、交易时间及交易密码被视为买卖双方的电子签名。 十三、其他条款 13.1 本合同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同意按照《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现货交易管理办 法》及交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公司名称:临沂渤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公司网址:www.boce17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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