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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西安知名离婚律师王继平认为:如果被收养人与其养父母之间通过民政部门办理了合法的收养登记手续,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则被收养人和养父母之间的收养关系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被收养人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对养父母具有赡养的义务。故被收养人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因为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被收养人可以不赡养你的亲生父母。当然,法律不禁止被收养人自愿对亲生父母尽赡养的义务。 陕西西安离婚诉讼律师事务所--离婚法律咨询律师-从事专业律师工作十六年之久,诚信服务,经验丰富,为当事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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