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熙合拥有商标注册代理资格,是在中国商标管理局备案企业。专业的商标注册团队,并且我们有专业的翻译部,为您海外注册商标提供一站式服务。
2)熙合可以帮助知名商标、知名企业申请国家著名及驰名商标,帮助企业申请所在区域对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政府奖励。
3)并且熙合是经中国工商部门批注的专业性注册服务公司,我们信守承诺让您注册更有保障。我们能帮您完成公司注册及商标注册一站式服务,让您省时省心。
4)熙合拥有一个全球化的财务团队,并是一个取得了中国代理记账资格的专业的财务服务公司。不仅可以为外资企业,也可以为中国在海外注册的离岸公司提供理账报税。
5)CIHO可以为外资企业的员工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解决员工交纳养老保险、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等相关难题。
所以在熙合不仅可以解决商标注册环节的各个疑难问题,还以人事、财务及海外公司的多元视角,为熙合的客户提供多元化、国际化综合服务。
7*24小时服务热线:400-021-1857(限中国大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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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商标注册
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办理须知:
1、说明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注册商标有两种途径:一种是逐一国家注册,即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一种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即根据《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以下简称“马德里协定”)或《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以下简称“马德里议定书”)的规定,在马德里联盟成员国间所进行的商标注册。我们通常所说的商标国际注册,指的就是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马德里联盟”是指由“马德里协定”和“马德里议定书”所适用的国家或政府间组织所组成的商标国际注册特别联盟。马德里联盟共有83个成员国(或称缔约方)。
2、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需准备的书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应向商标代理机构提交以下书件:
-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的商标代理委托书;
- 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 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 指定保护的缔约方国家名单。
3、相关要求
申请人必须具有一定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在我国有真实有效的工商营业所;如果没有,应在我国境内有住所;如果没有住所,申请人应有我国国籍。非“马德里联盟”成员国的国民,若在我国有其合资或独资企业,可以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另外,台湾省的法人或自然人均可通过商标局提出国际注册申请;
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已经在我国启动一定的商标注册申请程序。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马德里协定”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必须是在我国已经注册;申请人指定保护的国家是纯“马德里议定书“成员国的,申请国际注册的商标可以是已在我国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也可以是已经注册或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 ③
国际注册申请应与国家基础注册或基础申请内容一致。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名义应与国内申请人或注册人的名义完全一致;商标应与国内注册的商标完全相同;所报的商品和服务应与国内注册的商品和服务相同或者不超过国内申请或注册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如果国内申请或注册的是在不同商品或服务类别的同一商标,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可提交一份国际注册申请,将国内所报不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按类别顺序填写在该国际注册申请书上;
符合一定条件的可声明要求优先权。申请人在申请国际注册时,如果与国内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相隔时间未超过六个月,那么申请人在提出国际注册申请时,可要求优先权,但应提供国内《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欧盟商标注册概述
欧盟商标及其注册申请在整个欧盟有效,商标申请及其相应的注册会自动延伸至所有25个成员国。欧盟商标注册有一个由 OHIM 实行控制的注册程序,而无需各个国家工业产权局的介入。
优点:一次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任一成员国的使用视为在 25 国使用,商标发生转让、变更或续展将在 25 国发生效力;注册费用较低,无论注册、续展等均比逐一国家注册的费用便宜得多。 欧盟注册所需的条件及文件
- 申请人资格 :无基础注册要求。国内任何希望在欧盟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所需文件:
- A、委托书(由本司提供,申请人签名盖章);
- B、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 C、申请人名义和地址中英文;
- D、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 / 服务名称;
- E、商标图样。
-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香港注册商标
香港属于中国特别行政区,有其自身商标法律体系。要在香港取得商标专用权,必须在当地申请注册商标。主管机关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
优点:注册程序简便快速。
香港注册商标所需条件及文件
- 申请人资格: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希望在香港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所需资料
- A、申请人姓名、地址或公司名称、地址;
- B、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 C、商标图样,若指定保护颜色,至少需要5张清晰彩色商标图样;
- D、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
-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台湾注册商标
- 申请人资格: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希望在台湾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所需文件:
- A、申请人资格证明文件(即营业执照复印件,由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加盖公章);
- B、委托书,包括概括委任状和切结书(需由申请人及其法人代表盖章,不需要公证);
- C、申请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英文名称;
- D、商标图样;
- E、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名称(应具体明确,商品名称不可意义广泛);
-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10年。每次续展专用期间为10年。
美国注册商标
- 申请人资格: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希望在美国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申请基础:
- A、以实际使用为基础,即已经在美国开始实际商业性的使用,必须提供最早在美国的使用日期,并提供实际使用的标签、包装或照片等。
- B、以意向使用为基础,即未开始在美国使用的,但有该意向的。要取得最后的注册,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开始实际使用。
- C、原属国申请。虽然申请人在本国已申请注册,而尚未获准注册,但必须已取得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 D、原属国注册,即已在本国取得商标注册证。
- 所需资料:
- A、申请人姓名、地址或公司名称、地址;
- B、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1份;
- C、商标图样,若指定保护颜色,至少需要5张清晰彩色商标图样;
- D、需要保护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
- E、证明该商标已在美国国内使用的材料。
- 商标自注册公告当日起,由权利人取得商标权,商标权期间为10年。每次续展专用期间为10年。
法国注册商标
- 申请人资格: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希望在法国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所需文件:
- A、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B、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 C、商标图样;
- D、需保护的商品/服务名称和类别;
- E、优先权声明(如有需要);
- 商标专用权从申请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十年可申请续展一次。
日本注册商标
- 申请人资格:无基础注册要求。任何希望在日本得到商标保护的自然人或法人。
- 所需文件:
- A、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 B、申请人名义、地址中英文;
- C、商标图样;
- D、保护的商品/服务名称和类别;
- E、优先权声明(如有需要);
- 商标专用权从注册之日起算,有效期十年,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
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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