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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企参股国企的六大风险

   日期:2014-01-07     浏览:95    评论:0    
核心提示:“据说文件起草组曾考虑过写出国有上市公司可以减持多少股份用于充实社保的具体数字,但文件并未出现。我估计是因为这个问题太复杂,很难规定具体数字,比如说国有银行可以让出15%到20%的国有股份由民营企业持有,那工商银行的15%到20%是多少?天量数字啊。”

陈继武(上海凯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解读文件,国企退出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存量国企的退出;一种是允许民企进入新领域。

用增量解决存量问题乃中国国情。比如说现在让民企进入一些领域,存量国企怎么办?所以会吸取朱镕基时代后期一些政策教训,避免国有资产被廉价转让。于是提出采取一些过渡性措施,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让民营企业先进来做股东,参与各种层次经营决策。

我们都知道,这次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文件,不是几个人参与,而是经过很多人的很多次调研和讨论,所以我觉得我们不要在文字上要求有多明确。发展混合所有制以前是提出过,但这次有很不一样的背景,我相信后面会有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措施出来。

汤期庆(上海水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首先,国企将分类管理,上海目前已经在做。国企分类目前有各种分法,有分三类的,也有分四类的,如农业类、金融类、房地产类等,但核心是分成两类,一类是市场竞争型,一类是社会保障型。一些政府不能不管的公益性的,或者说暂时贴钱的,不会列入市场竞争类,政府可能把它当事业去做。但像农业类、金融类、房地产类,它的核心是叫市场竞争类。不管是汽车行业的,如上海汽车集团,还是农业的,如我们水产集团,都属于市场竞争类。

如此分类其实是一个强大、厚实的准备,划分市场竞争类的时候,我们水产集团报名了,表面上是给你一个机会,你未来可以投入、产出,可以发展,可以多元,但也给你一个坑,你不行就要被别人兼并了。

这样的划分是有根本意义的,特别值得关注。分类经营以后,我预判按照这种划分,未来就没有国企了,绝大多数行业以后会只有国资没有国企。国资和国企,要把这两个概念区分开,这是一个重大突破。企业就是一个投入体、一个载体,可以有国有资本,但没有国有企业。如果没有国企了,就不应该再有以国为名或以民命名的企业改革。摘文1:
未来就没有国企了,绝大多数行业以后会只有国资没有国企。

其次,这次三中全会文件把发展混合经济写了进去。以前的国企改革,无论是所谓的国退民进还是民进国退,最后的目标都是把企业做大做强,整体上市,这次的改革文件突出一个“混”字,就不是做“大”做“强”,现在是要做“混”。以前,民营的私人资本,往往看重国企获取资源的能力,可明天如果国企没有了获取资源的能力,民企不一定能看中国企了。对国企来说,它看中的是民企的灵活性,如果明天大家也一样有灵活性了,那国企也可能不那么眷恋你民企了。摘文2:
这次的改革文件突出一个“混”字,就不是做“大”做“强”,现在是要做“混”。

这次说的发展混合所有制是一个深刻的东西,这个“混”字要好好研究。

高天乐(天正集团董事长):

两年前我在北京开会的时候听央企领导讲,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执政党需要经济基础来保证他的权力稳定,所以执政党要持有大量物质基础。国企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来,但在关系到国家安全、民生保障之类的领域会留下。这是其一。

其二,如果遇到一些金融风险,或者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波折,比如经济危机来了,国有资产就可以顶上去抵抗风险。

从这两方面看,我们不要总讲“民进国退”,而要讲“民进国亦进”,民营企业不要寄望短期内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的比重越来越少。

民企参股国企的六大风险

施纪鸿(新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现在说允许民企可以参与国企改制,其实我们集团在做一些平台企业时,希望国企参与我们一定的投资,很多重要资源的配置就可以放开给我们。但我们集团的一些股东就不愿意,觉得让国企持有10%、20%股份,企业好像比较有风险。实际上,我也搞不清楚风险到底在哪儿,这实际上也是混合经济,我想知道到底有哪些风险。另外,今后按照三中全会文件落实的话,这个混合所有制经济到底是不是民企的一个发展空间,而且也是民营企业可以接受的方式?

陈继武:

我觉得,你既然把国企的资金拿过来,那它肯定就是你的股东了,原来是你自己控股,钱自己随便花,假如这时候来一个人想整你,国企也是股东,就可以审计你,我认为主要的风险在这儿。

其实做公众企业,如上市公司也同样面临这一问题。但关键问题是中国的上市公司当中,流通股东现在很难行使股东权利,现在你遇到的股东如果是一个强大的对手,是国有企业,而且国企经常换人,你引进它时可能挺好,是你朋友在当政,过一段时间你朋友走了换了个人,你可能是民企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风险。摘文3:
中国的上市公司当中,流通股东现在很难行使股东权利,现在你遇到的股东如果是一个强大的对手,是国有企业,而且国企经常换人,你引进它时可能挺好,是你朋友在当政,过一段时间你朋友走了换了个人,你可能是民企面临的第一个,也是最大的风险。

束为(上海名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我觉得跟国企合作应该是很不错的,但国企的奖励政策不到位,没有正向激励,所以如果真要跟国企合作,就要看三中全会后是否把分配机制改革难入国企改革的重要范畴里。

假设不改革国企的分配机制,民企跟国企合作是蛮难的,因为国企的人会担心犯错误。在国企没有正向激励,但有负向激励,做得好不一定奖励,但做不好就要被拿下来。所以在决策过程中就非常麻烦,因为他个人的利益跟国家利益、跟企业的不一致,所谓思路决定出路、屁股指挥大脑,一定是这样的。所以跟上市公司这样的公众企业还是不一样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的利益是相关的。摘文4:
假设不改革国企的分配机制,民企跟国企合作是蛮难的,因为国企的人会担心犯错误。在国企没有正向激励,但有负向激励,做得好不一定奖励,但做不好就要被拿下来。所以在决策过程中就非常麻烦,因为他个人的利益跟国家利益、跟企业的不一致,所谓思路决定出路、屁股指挥大脑,一定是这样的。

汤期庆:

我们公司是国企,我很反对国企跟民企合作,不是说我站在国企角度才这样看,而是我的很客观的看法。但现在我应该努力改变了,因为现在形势变了。

民企和国企谈判,国企中负责决策的领导,他没出一分钱,自己在企业没有资产,他惟一有的就是自尊心,所以民企面对他时会面临一堵很强很厚的墙。因为他姓国,是皇亲贵族的血统,这种血统的不同会在各种地方表现出来,这不是某个人的问题。所以民企的所有高管都会面对这种情况,现在强调一个“混”字,国企开始处于下风了,国企高管的自尊心可能会受到极大的挫伤。这种情况下国企占股10%,它的高管会变着法子影响你的决策,甚至他明明知道不正确,他会给你挑刺。摘文5:
民企和国企谈判,国企中负责决策的领导,他没出一分钱,自己在企业没有资产,他惟一有的就是自尊心,所以民企面对他时会面临一堵很强很厚的墙。

第二就是国企高管的酬劳不能与业绩挂钩,如果挂钩就有猫腻,会变成一个道德风险——我今天给你利益输送了,你明天就给我了,那就变成回扣了——所以他还得“漂白”自己,因为双方的价值评估标准不一样。国企老总可能明天就去集团当老总去了,集团老总可能明天就去当国资委当官员去了,只要他在企业任职期间,不仅有成绩,没有犯过错误,没向民营企业输送过利益。

第三,国企高管有时候也明白,经营企业有时得赌。根据市场估计需要赌一把的时候,民企得考虑参股的国企高管敢不敢赌,敢不敢担这责任,因为他输不起,赌赢了没问题,赌输了可就什么也没了。再比方说产权交易,买卖股权,民企应该招投标,如果买卖双方都是私人资本,老板说了算,但如果有国企成分,就必须上公开的平台,经过一个程序。

所以,我是主张以后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必须走上市公司的路子,引入金融投资,引入VC,成为公众企业,走法律化、市场化的道路。

王海光(君澜酒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这可是条高压线。三中全会这次讲,公有经济财产权不容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容侵犯,我们希望在未来的现实生活和司法实践当中,能够真正实现这个理想。摘文6:
大家在现实生活当中,可能会注意到一个现象,就是国有资产流失,这可是条高压线。

现实的例子就是我们公司在某省投资一个项目,股权是对方51%我们49%,当时评估作价时有一块溢价,溢价法律约定好这块溢价作为资本公积挂在帐外,不参与分配,但后来这个公司由于发生了资产交易,有大额的收益,这时候政府部门就出来,说当时的资本公积视作股权,参与分配,它的分配权就达到67%了。

最后打官司的结果是什么?当地政府正式出面给当地法院说这是涉及到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就这一句话,我们就被判输了,而且还说你告到哪儿政府永远都会出这个函。国有资产流失这种高压线,你只要一挂上就死定了,没有留给你任何空间。

我们之前规定说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明确说私人财产权同样神圣不可侵犯。我们的文件有了巨大进步,可现实生活、司法实践和文件精神可能仍有巨大反差,所以我以后如果遇到同样的项目或者类似的项目,我是绝对不会再碰的,因为我已经交足了学费。但我希望从现在开始,我们的国家和社会能发生一些真正的变革。摘文7:
我们之前规定说共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现在明确说私人财产权同样神圣不可侵犯。我们的文件有了巨大进步,可现实生活、司法实践和文件精神可能仍有巨大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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