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9月27日消息,国务院27日正式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经过两至三年的改革试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加快探索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全面开放,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努力形成促进投资和创新的政策支持体系,着力培育国际化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力争建设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
方案还显示,本次自贸区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具体包括了六大领域,分别为:金融服务领域;航运服务领域;商贸服务领域;专业服务领域;文化服务领域;社会服务领域。
其中,最受关注的金融服务领域中的开放措施共针对三个类别,其中银行服务类允许符合条件的外资金融机构设立外资银行,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与外资金融机构共同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在条件具备时,适时在试验区内试点设立有限牌照银行;在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加强有效监管的前提下,允许试验区内符合条件的中资银行开办离岸业务。而金融服领域的开放措施还针对专业健康医疗保险,将允许试点设立外资专业健康医疗保险机构。而融资租赁方面,则在试验区内设立的单机、单船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