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强化汽车产品召回技术支持力量建设,加强信息收集、风险评估、缺陷调查与认定等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并推动国家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建设。同时将加强汽车召回监管,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信息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面向广大消费者、汽车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地方质检部门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条例贯彻力度。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公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将进一步强化汽车产品召回技术支持力量建设,加强信息收集、风险评估、缺陷调查与认定等技术支持能力建设,并推动国家缺陷工程分析实验室建设。同时将加强汽车召回监管,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监督管理体系、技术支持体系、信息管理体系和工作标准体系。
国家质检总局还将面向广大消费者、汽车产品生产经营者和地方质检部门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加大条例贯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