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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将对“无人岛”立法 面向全国征听证代表

   日期:2012-11-21     浏览:192    评论:0    
核心提示:浙江将对“无人岛”立法 面向全国征听证代表 。
  无居民海岛该如何开发保护?能否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岛上的建筑总量、高度指标应该定在多少?中国拥有海岛最多的省份浙江从19日起全国征集《浙江省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办法(讨论稿)》立法听证代表,这将是中国首个针对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保护的省级政府规章。
  19日至26日期间,浙江省法制办、浙江省海洋渔业局联手新华社中国网事,通过移动互联网面向全国征集立法听证代表。网民可以通过“中国网事”客户端“我要报名”栏目,提交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报名,并简要阐明观点。听证代表不局限于浙江籍居民。客户端、网站、报纸等渠道共计将征集10名代表,参加12月6日在浙江省舟山市举行的听证会。
  此次听证的内容涵盖《办法讨论稿》中规定的无居民海岛开发与保护等具体内容。例如旅游、娱乐、工业等经营性用岛是否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办法讨论稿》中规定的无居民海岛建筑总量、高度、容积率等强制性指标是否合适,等等。另外,《办法讨论稿》规定,经依法批准使用的无居民海岛二年内未开发利用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可以依法收回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此项规定是否合适也将列入讨论。
  2011年4月公布的中国首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显示,浙江、广东等8个省区共计176个无居民海岛已经纳入开放范围。根据国家海洋局出台的相关文件,无居民海岛开发主导用途涉及旅游娱乐、交通运输、可再生能源等多个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外资企业和人士都可以申请开发这些海岛,使用期限最高为50年。
  2011年11月,浙江宁波大羊屿岛被宁波一家公司以2000万元人民币价格竞得,获得50年使用权,成为中国启动首批无居民海岛开发使用以来首个被公开拍卖的海岛。浙江省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及相关文件的地方实践个案,本次立法尝试意在让海岛利用与保护的细节问题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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