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科技人员要凭借科技成果成为国企股东,难以实现,今后,这一现象将得到改观。今日,重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通报称,本月起,《重庆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和分红激励的若干规定》印发实施,将为国企引进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打开僵局。
科技成果可换股权 科技人员和企业可双赢
重庆胜普昂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国有控股企业,当初这个公司建立的时候,刘相果博士作为企业核心科技人员,“当时想以科技成果入股,但是无法实现。” 最后,刘相果以现金的方式入股,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
同时成为股东的还有7位科技专业人士,在股权的激励下,他亲眼目睹科技成果转化效率的提升。如今,2009年起步的公司,去年就实现800万元营业,今年预计达到2500万,明年合同金额已近亿元。
刘相果说,自己的成果能转变成效率,并通过现金顺利当上股东,算是顺利的,但可能更多拥有科技成果的人,因为法规所限不能将成果直接转为股权或分红,只能捏着科技成果受穷。而另一方面,一些亟需科技成果的企业,却又因无法给予股权而不能引进好的技术。
刘相果说,此次重庆出台新规,不仅是科技人员的福音,更给企业增添一个“绿色通道”——可以通过股权和分红激励方式来吸引核心科技人员。
国企、高校、科研机构均可对科技成果进行股权激励
中国工程院院士、重庆市科委主任钟志华在发布会上对新规进行了介绍。据称,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在内的重庆市所有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及其他组织,不受所有制限制,均可对引进的科技成果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
激励对象方面,只要对关键技术的研发和转化作出了突出贡献,不管其身份和岗位,都可以作为激励对象。同时,团队也可作为激励对象,这顺应了科技创新活动团队化的发展趋势。
新规明确了五种主要激励方式:作价入股、股权奖励、股权出售、股票期权和分红激励。其中,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以职务科技成果向企业作价入股,可将因该成果所获股权的不低于20%,但不高于70%的比例,奖励有关科技人员。
重庆还将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办法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技研发平台建设、科技成果奖励等对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的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工商、国有资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企业工商变更、国有资产产权、知识产权转让登记等手续。
其中,对于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而言,有工资总额基数的限制,这可能成为限制分红激励机制得以实施的重要因素。为此,《规定》明确,企业实施分红激励所需支出虽然纳入工资总额管理,但不计入工资总额基数,不作为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社会保险费、补充养老及补充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的计提依据。
下一步,市科委还将会同市经济、教育、财政、税务、工商、国有资产等相关管理部门,制定《规定》的相应实施办法,保障《规定》的相关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