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沈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了五种广告严重违规药品,要求全市药品经营企业立即下架,不得继续销售。
这五种药品是:标示为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丹神定喘—清肺十八味丸”、“丹神定喘—沙参止咳汤散”,标示为内蒙古库伦蒙药厂生产的“欣沸三宝(清心沉香八味散)”,标示为陕西康惠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参地益肾口服液”,标示为哈尔滨同一堂药业有限公司“珍芪降糖胶囊”。
市食药监局介绍,这五种药品严重违反《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相关要求,在广告宣传中存在扩大产品适应症、使用绝对化用语对产品疗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等违规行为,误导欺骗消费者,造成了恶劣影响。为保障百姓用药安全有效,自即日起,暂停这些药品在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销售。
如果市民发现上述药品仍然在售,请向市食药监局举报,电话96111,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