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按照大城市制定更加严格的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强化源头管控、提高设防等级,加快制修订地方消防标准,取得阶段性成效。
该省近日发布的《石油化工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DB21/T1972-2012),坚持先进性与可行性相结合,提出了较国家标准更加严格的要求:新增便于灭火救援、防控输油管道火灾及扑救流淌火的条款,如设置灭火救援车辆集结场地和扑救场地、在大体量储罐周围设置防火分隔水幕墙、按全液面火灾计算消防用水量及配置泡沫量、增设防火隔堤、在储存区内的输油管道设置围堰和快速关阀装置等技术措施。
目前,该省正在制修订《可燃气体储存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石油化工生产企业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同时,针对省内建筑材料及其制品不规范的现状,拟制订出台《建筑材料及制品火灾安全性能型式检验要求》《建筑材料及制品构配件火灾安全性能及消防产品见证检验管理规范》《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性能试验方法》《固定在钢结构框架上的非承重幕墙系统防火性能试验方法》等4项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