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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上班凭平坟证明 河南民政厅:平坟主导者是政府

   日期:2012-11-24     浏览:238    评论:0    
■ 相关规定

留1个坟头罚乡镇1000元

记者获得一份周口市扶沟县的《平坟复耕工作实施方案》(简称“方案”),该文件于10月12日下发,其中明确规定县内干部带头,且有奖惩措施。

方案要求,副科级以上干部、股级干部、一般人员,分别在7到15天平掉自家坟头,且做好亲属思想工作。

“方案”显示,平坟后,这些干部还不能上班,要提交一份乡村两级证明,上面还要有乡村主要领导签字,干部们才能上班。并且,如果这些干部平坟不力,或是设障阻挠等,他们要被“直接采取组织措施”,由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方案”规定,在扶沟县,对乡镇给予财政补助,对平坟前五名乡镇各奖30万,前三名被定位“一类乡镇”。在15名之前,均有10万、20万奖励。

据“方案”,如果完不成任务,不管哪一个乡镇,境内只要存在一个坟头,就要扣减乡镇1000元钱。完不成任务的乡镇不仅不拨付经费,“直接指定为三类乡镇”。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还要进行责任追究。

“方案”还规定,乡镇干部殡葬改革,被定了500分的年终考核。对平坟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工作不力者,将会受到诫勉谈话、被采取组织措施。

并且,对企事业单位及人员,如果平坟不力,可能会被取消文明单位或是取消个人一切评优、晋升,还有可能在电视台被曝光。

■ 个案

直到记者昨日采访,张方仍后悔一个月前挖碑时没有在墓碑上勒上一根绳子,要是拽住那墓碑,三儿媳和二妹夫就不会被倒下的碑砸死。

按规定挖碑 碑倒砸死2人

村里老党员带头平坟头

今年10月,张方知道父母的坟保不住了,70岁的张方是扶沟县河套村的老党员。10月,村里大喇叭广播,县里要村民平祖坟,不能留坟头。

村委会干部说,县里给三天期限平坟,10月15日到17日。平不掉,要罚100元。

“平坟,我没啥意见。”张方说,他是老党员,不管心里怎么想,只要是上面发话,他凡事都能做表率。

10月15日下午,张方的三儿子张富春带着人把坟地平了。

见老党员等人都平了坟,张庄村里其他70多座坟,三天不到就平掉了。

挖碑时砸死两名家人

平了坟头并没有完。

后来,村小组长张秀峰找到张方说,上面要求墓碑也得挖掉。要把墓碑底座刨开,在墓碑前挖个坑,把墓碑推到坑里,填埋平整,不能妨碍他人种地。

张方对此表示反对:“你说坟可以平掉,占地大。墓碑能占多大的地方,再说,你总得给人留下个祭奠的地方。”心里反对,张方还是在村里带头挖墓碑。

挖墓碑时,邻居张富民正巧经过,上前帮忙。张富民站在坑里,紧贴着底座刨土。

中午11点左右,张方的大妹子提着暖瓶到墓前,倒了水,喊来帮忙的张富民喝水。

悲剧突然发生了。

张富民刚离开碑座,往后迈了两步,准备走出土坑,四平八稳的墓碑突然扑倒在地。

张方说,三儿媳妇罗军丽来不及反应,被墓碑拍在坑边,只露着一个胳膊,“当场就不行了”。正在挖碑的二妹夫何洪庭也躲闪不及,一个胳膊被砸掉,铁锨把儿穿透大腿动脉,120赶到时,人已死亡。

刚离开碑座的张富民,胳膊、腿被砸骨折,送到县医院抢救。闻讯,村里、乡里的领导都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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