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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落马官员被开发商赞“拿钱办事作风扎实”

   日期:2012-12-31     浏览:209    评论:0    


2006年,湖南长房集团以从芙蓉区政府获得土地回报的形式投资建设高岭路。李再次请彭再魁出山,为自己邀请长房集团董事长全臻、总经理汤以成等人吃饭。席间,彭向长房集团老总力荐李健康承揽该项目,使其最终如愿。

2008年,李健康因自建房及其开办的模具厂厂房拆迁,获得了5亩土地建房。2011年7月,李在建设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时,为了减免相关报建费用,打了一份申请减免报建费用的报告,请彭再魁以分管副区长身份签署。当时彭再魁已经调到长沙市政府工作,但其依然在报告上签署了意见,并将签字时间提前至2010年12月20日。

检方称,数年间,彭再魁共计收受长沙市东屯渡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健康贿赂133.6万元。其中,以拜年、过节名义所送17.6万元,收受加油站利润分红达116万元。

随着彭再魁的权位不断攀升,其兄彭伯魁也频频走进弟弟的生意圈,试图分得一杯羹。

起诉书指出,2006年下半年,长沙市芙蓉区东岸乡拟对长沙锻压厂进行地产招商,开发建设“芙蓉新天地”地产项目,湖南金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也参与其中。由于竞争对手众多,董事长许秋钦设法找到彭再魁,请求帮忙协调。于是,彭多次给东岸乡党委书记彭尚松打招呼,2007年9月,许秋钦与乡政府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

2009年,许想将项目南侧的一块五六亩土地整合到东岸城邦项目。在许的要求下,彭不仅与乡党委书记彭尚松打招呼,还亲自将该土地使用权人喻花芳叫到办公室,“协调”将这块土地给许整合开发。此后,许多次以过节为名送给彭钱款,并以发包工程名义送给彭再魁、彭伯魁兄弟50万元。

助朋友搞强拆毫不手软

湖南新金鸿集团置业公司董事长、湖南鸿程集团置业公司股东周力是彭的老朋友。2002年以来,新金鸿公司在芙蓉区开发了东方新城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湖南鸿程公司开发了水云间别墅小区两个房地产项目。彭多次在项目规划、拆迁、周边路网建设等方面予以关照。2005年,彭再魁以其兄彭伯魁的名义,在水云间别墅小区享有了“优惠”购房,后变更到自己儿子名下。

检方调查表明,2008年,湖南新金鸿公司建设的东方新城项目一条规划支路遇到了“钉子户”,工程建设严重受阻。公司老总周力、赵文杰多次请托彭帮忙协调,并请求政府对拆迁对象彭雨和的房屋进行强拆。彭爽快答应,经其协调,此事由芙蓉区国土局向长沙市国土局申请裁决。长沙市国土局裁决后,随即向芙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0年5月,彭同意由法院牵头,组织城管、街道等部门对彭雨和家进行了强拆。

2009年,长沙市东岸建筑公司总经理杨国强中标了芙蓉区城建投资公司作为业主的双扬路道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杨同样遇到了拆迁钉子户而无可奈何,只好寻求彭的帮助。彭后组织了拆迁,为杨解难。

而在此前,杨已与彭谙熟,彭再魁曾多次帮助杨承接了芙蓉区几条道路的建设工程。杨的回报是,贿赂彭15.5万元。

2007年下半年,湖南佳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在芙蓉区取得了红橡湾房地产开发项目。2007年9月,为筹资解决原华城历史遗留问题,经长沙市政府同意,长沙市芙蓉区以浏阳河长善路以西44亩土地对外招商。佳天公司董事长车雄伟有意参与,通过原芙蓉区委书记任一平邀彭饭局。

席间,彭答应协调,并将招商项目的情况详细向车做了介绍。此时,已有三家单位报名招商。其中,第一大道房地产公司股东陈运喜以湖南东欣置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参与,并于2007年9月转账6500万元到芙蓉区城建投资公司账上。根据车的请托,彭出面劝退了陈运喜。2008年5月,芙蓉区重点办与佳天公司签订了协议。

2010年下半年,红橡湾项目中有一余姓住户不愿拆迁。为了在汛期来临前开工,佳天公司副总经理钟虹多次找到彭再魁协调解决。此后,彭组织相关部门对余家进行了强拆。2011年上半年,红橡湾项目出现当地村民阻工,彭再魁到新桥村委组织召开协调会,帮佳天公司解围。

案发

相关法律文书表明,对车雄伟的热情关照,使彭再魁获益近20万元。然而,随着卷入日深,彭也因此案发入狱。

号称“慈利县首富”的章胜汉于2004年11月,经张建英介绍,与许俊伟为法人代表的好房子置业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协议》等文件,共同开发位于长沙市的某建设项目。据此协议,章胜汉先后将4000多万元打入许俊伟所指定的公司账户,由许俊伟、张建英操作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据悉,该项目是长沙市政府1993年批给华城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土地总数576亩。但由于这块土地涉事复杂,手续繁琐,完成整个操作旷日持久。许、张二人在操作过程中,采取欺骗和伪造文书等方式,以争取章的信任。

2006年5月,章胜汉以许、张二人合同诈骗提起拆讼。此案经长沙中院一审、湖南高院二审,许、张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判决追缴二人财产对章胜汉进行赔偿。该案先由长沙中院执行,后经湖南高院指定章胜汉家乡的慈利县法院执行。

执行中,慈利县法院将许、张二人购并的华城公司的47亩多土地查封。

有媒体报道称,慈利县法院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芙蓉区政府与彭再魁副区长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过亿元的土地以3200万元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有限公司(下称“长信公司”)。合同中,甲方公章处盖的是芙蓉区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的却是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再魁。追查付款情况的结果表明:该款并不是长信公司付的,而是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的,金额却是6000万元,且进的是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

而衡阳检方起诉书上也表明,2010年5月27日,慈利县法院已取得的新桥村47.545亩土地,即佳天公司招商所得的“红橡湾”项目土地。土地被查封后,车多次找彭帮忙。此后彭多次向省人大、长沙市政府汇报,请求长沙市政府协调解除查封;并多次参加了与湖南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张家界市政府、慈利县法院的协调工作。2010年9月10日,慈利县法院解除了对该土地的查封。

2010年10月28日,章胜汉因抑郁、情绪激动脑溢血猝死,悲愤万分的章家人随即四处告状,彭案由此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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