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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刑事律师的精典案例:故意轻伤害罪案件可以调解撤案

2013-11-19 10:08  王继平律师(个体经营)   1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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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6日,西安某建筑工地的木工刘某因被怀疑偷盗工地的扣件,而与项目经理皮某发生争执,继而双方相互撕打,后刘某受伤而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肋骨骨折,头皮裂伤。刘某住院两天后报案,西安市公安局某派出所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法医出具了初步鉴定意见为轻伤,派出所逐对皮某予以刑事拘留,羁押在看守所内。 皮某的亲属来到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找到了该所的首席刑事辩护律师王继平,要求聘请王继平律师作为犯罪嫌疑人皮某的辩护律师,为皮某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详细地询问了案件情况,根据其亲属的要求,将犯罪嫌疑人皮某申请取保候审,尽力将案件办成调解结案或撤销案件。根据我国刑事法律规定,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分析了案情,认为只有对受害人进行充分的民事赔偿后,达成民事赔偿调解协议,并取得受害人的谅解后,才可以考虑下一步的撤销案件。皮某亲属对王律师的分析解释十分满意,并很快与王律师办理了委托手续。 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接受委托后第一天,首先,携带委托手续赶到承办案件的派出所向办案民警递交了刑事案件的授权委托书和律师所的公函,并提出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皮某。其次,根据皮某亲属的要求,王律师立即书写了《取保候审申请书》,并递交给了派出所民警。再次,王律师还随同皮某的亲属一起到刘某住院的医院病房内,与受害人刘某及其家属协商民事赔偿事宜。委托后的第二天,经过王继平律师的不断努力,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民事赔偿协议,由皮某亲属代替皮某赔偿刘某60000元,刘某对皮某的故意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自愿放弃对自己伤势的做正式法医鉴定,同意公安机关作撤销案件处理。在委托后的第三天,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次日,皮某的亲属将赔偿款项通过派出所交付给受害人刘某。第四天,王律师跟随派出所办案民警办理好取保候审手续后,一同来到看守所将犯罪嫌疑人皮某释放出来。 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接受委托后,仅仅用了四天时间,就将在看守所内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皮某取保释放出来。同时,因为受害人刘某已自愿放弃再做正式的法医鉴定,且刘某已拿到赔偿款返回湖北老家养伤。所以,公安机关没有正式的法医鉴定报告,目前也无法将该故意伤害案件继续按程序办理下去,最终结果只能是在十二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作撤销案件处理。 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通过这些程序的处理和调解,有利地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皮某的人身权益,也使得受害人刘某及时的得到了足额的赔偿,实际上是一个双赢的结局。 西安刑事律师王继平,专业代理刑事案件,刑事法律咨询电话:13773172229. QQ:609114770.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网:http://www.xaxbw.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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