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B2B电子商务平台

2013年会计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厦门新浪潮会计培训机构

2013-12-26 16:57  厦门市思明区新浪潮教育培训中心   13次浏览

价 格: 面议

2013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答疑(三) 20.第288页第15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是否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解答: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21.第350页倒数第15行“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第352页第17行“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教育费附加”。但与第313页第2至3行“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因不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矛盾,请问应如何理解? 解答:根据国发[2010]35号文件规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因此,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计算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时,应扣除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22. 书上第四章在增值税部分提到过交通运输业和部分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又在营业税部分提到过交通运输业跟服务业的问题,如果考试的时候遇到相关问题,是按照增值税做,还是按照营业税做? 解答:考生根据试题要求作答即可。 23.第271页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内容是按照书中规定的限额来计算还是按照现在已经重新更改的限额来计算,到时候考试的时候是按照什么标准来进行? 解答:教材中有关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的内容是根据最新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介绍的。 24.第271页“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第272页“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劳务报酬所得适用)”和第307页“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表”是否需要准确记忆? 解答:按照考试大纲要求复习。 厦门新浪潮教育培训中心 ( 以下简称新浪潮 ) 是经厦门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教育培训机构(教社证字 05922045 号),由一批有远大理想追求、丰富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博士、硕士创办。新浪潮本着“诚信、专业、激越”的精神,紧紧把握时代潮流,以“启迪人生智慧,改变人生命运”为宗旨,为社会提供高质量、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服务。 www.xlcedu.com

联系方式
公司:厦门市思明区新浪潮教育培训中心
联系:小兰 (女士) 专员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878号(火车站世贸商城旁)龙都大酒店15楼B座
手机:15060759052
座机:0592-5809522
QQ:  
相关分类
最新产品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隐私政策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