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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讲解:离婚后子女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2013-10-17 15:01  王继平律师(个体经营)   3次浏览

价 格: 面议

 西安离婚律师讲解:离婚后,子女致他人损害的赔偿责任由谁承担?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而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据此,西安离婚律师可以明确告知你,未成年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时,依法应当由其监护人,即父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对于父母离婚的家庭来说,一旦未成年子女因其过错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父母该如何承担赔偿责任?西安离婚律师首先明确指出,父母离婚,解除的仅是父母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而他们与子女之间的监护关系仍然存在,对子女仍负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等责任。如果夫妻离婚后,其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民事权益致人损害的,应当先由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来共同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解答。如果有什么离婚法律问题,可以直接致电王律师进行法律咨询:13772172229. QQ:60914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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