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招生简章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点培训机构) 一、行业动态 《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人力资源管理者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厦门市金华达职业培训学校作为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定点培训机构,以完善的服务体系、强大的师资力量,及时把握行业需求,启动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经培训考核通过的学员,获取国家人力资源管理师资格证书,为我省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事务的精英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 报考条件 ——助理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大专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3、非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本科学历学历者。(在校大专三年级、本科四年级学生可以报考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 报考人员均须经由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授权机构正规培训达到标准学时数,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 ——人力资源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报考)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 2、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5年。 3、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证书后,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3年。 4、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证书,并继续从事本职业工龄满1年。 5、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继续从事职业工龄满2年。 培训费用 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900元RMB(含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 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1300元RMB(含报名费\\教材资料费\\培训费)另交费350元评审费。 时间地点 上课时间:周末(9:00-12:00 14:00-17:00) 培训地点:厦门市长青路劳动力大厦610室 报名热线:15959250912 0592-5099782 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