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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成功案例:姜女士与丈夫王某的离婚纠纷

2013-10-17 14:55  王继平律师(个体经营)   5次浏览

价 格: 面议

案件情况: 2011年12月8日姜女士与王某登记结婚,姜女士是再婚,在婚前有一儿子与其共同生活;王某是初婚,在某工厂工作。婚后王某就搬入妻子姜女士租住的房内一起生活。双方由于婚前缺乏了解、以及教育程度、生活观念差别较大。在婚后两个月期间开始不断争吵。王某无端猜疑姜女士有外遇并侮辱其人格。后王某多次向妻子姜某提出离婚,并搬出姜女士的房子回其父母家居住。王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经常在深夜到姜女士的房间闹事,甚至在凌晨一点多敲打其的卧室,用不堪入耳的语言羞辱姜女士,撬门强行闯到到姜女士的卧室。严重影响街坊四邻的休息。给姜某造成极大的心理创伤导致其患上中度抑郁症,不能进行正常工作。同时王某也对姜女士的儿子造成严重的身心伤害,学习成绩急速下降。双方结婚还不到一年时间,姜女士为了尽早摆脱王某的纠缠,不得已姜女士决定与丈夫王某离婚。 律师代理情况: 姜女士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经人介绍找到了陕西方强律师事务所王继平律师,坚决要求与王某离婚。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律师了解情况后接受姜女士的委托担任其离婚诉讼的代理人。姜女士提供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一八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表示其患有抑郁症。之后收集双方之前所签订的离婚协议。并找到当时的证明人周某核实。王律师认真的分析了本案的法律关系,认为双方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陕西离婚律师--王律师代理姜女士到人民法院立案,法院在开庭审理后,经法庭主持调解,最后双方最终达成了离婚调解书,姜女士如愿与王某离婚。 律师说法: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来分析,确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在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本案中姜女士与王某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确属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姜女士也坚决要求离婚,因此法院完全可以判决准予离婚。 西安离婚律师王继平是专业的离婚诉讼、离婚谈判、离婚调查的专业律师,从事律师工作已十七年之久,中年律师,办案经验丰富。 王律师手机:13772172229. QQ:609114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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