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立柱广告牌主要是指以独立基础高耸于道路两侧、机场、车站等人流较多场所的户外广告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建设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伴随而起的广告业也日益兴旺。在单立柱广告牌的设计制作中,对其造型、规模及效益等方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在满足广告效果的前提下,其结构与基础的安全性尤其重要。 广告牌,在中国最早出现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因为其独特的广告表现方式——田原三面翻广告牌动感和三面增值,使其既优于普通路牌,又区别于霓虹灯,电子屏幕等户外广告媒介。强烈的视觉冲击力,使其形成品质兼优的个性,并成为户内外极佳的导视媒体。而今已经广泛使用在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大型建筑的墙面和楼顶等户外。同时,在展览会、商场、娱乐场所、门头装饰等室内也有很大的应用。 6.1一般规定 6.1.1户外广告牌施工应做到精心、安全、优质、文明。 6.1.2户外广告牌工程施工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6.1.3户外广告牌施工进行工序检验,当上道工序合格后,下道工序方可施工。 6.1.4户外广告牌施工所用的材料必须具有质量保证书。 6.1.5户外广告牌结构,除本标准有特殊规定外,应符合GB50205、GB50204和CECS28的有关规定。 6.1.6户外广告牌的施工和监理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6.2基础和支座 6.2.1施工前应对地下管线及地下设施做充分调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方可施工。 6.2.2开挖基坑前应详细调查基坑开挖对附近建筑物安全的影响,并应采用相应预防措施。基坑顶有动载时,坑顶与动载间至少应有1m宽的护道。若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不良或动载过大,应加宽护道或采取加固措施。当坑壁不能保证稳定坡角时,基坑壁应采用支撑护壁或其他加固措施。 6.3户外广告牌钢结构构件的制作 6.3.1构件放样和号料,应根据工艺要求预留焊接收缩量及加工余量。样板的尺寸和样板上任意两孔距及孔心偏离各允许偏差±0.5 mm 。 6.3.2钢管构件两端相贯线端面沿周向的相对扭转不应大于2.0 mm 。 6.3.3零件的切割线和号料线当采用手工切割时,允许偏差不超过±2.0mm。 6.3.4构件组装前,应将连接表面及沿焊缝每边30 mm∽50 mm范围内的铁锈、毛刺和油污等清除干净。 6.3.5结构制作完成后,应按施工图的要求和本标准的规定 对成品进行检查验收。构件外形和几何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