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证/代办北京营业性演出制作许可/代办北京影视制作许可/代办北京影视资质审批 一、必备条件: 1.有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 2.与其业务相适应的资金。 二、申请材料: 1.申请书(申请表); 2.演出经纪机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4.3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资格证明; 5.住所使用权证明; 6.资金证明(验资报告或入资单等)。 所需文件材料:1、本人身份证;外省市人员须持本市6个月以上暂住证、身份证;已在京就业的,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证明;2、在职人员(不包括国家公务员)持所在单位证明,非在职人员持所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3、艺术资历证明,具有一定业务基础知识和表演技能,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中等以上专业艺术院校毕业;(2)有专业艺术职称;(3)有从事专业艺术表演活动二年以上经历的;(4)省市级以上以及在省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主办的艺术比赛获奖的。不具备上述条件的,须经北京市文化艺术人才服务中心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