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办电影立项备案/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代办剧本审批/代办北京营业性演出许可 一、电视剧(动画片)制作行政许可流程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立项备案公示→电视剧制作许可证(乙种)申领→完成片审查(发行许可证) 二、备案公式所需材料 (一)、电影 1、拍摄影片的备案申请; 2、不少于1000字的故事梗概一份; 3、编剧允许备案单位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对后当即退回)及复印件一份; 5、制片单位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对帐单);须达影片成本的三分之一以上; 6、《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申请书》; 7、如拍摄数字电影,需提交《电影数字节目制作主要设备使用清单》; 8、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外交、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历史名人和文化名人等方面内容的(以下简称特殊题材影片),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并要出具省级或中央、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涉及历史和文化名人的还需出具本人或亲属同意拍摄的书面意见。 9、如已基本确定主创人员(导演、主要演员)的,同时报送影片主创人员名单。 (二)、电视剧(动画片) 1、拍摄制作备案公示表(包含200-300字内容提要) 2、1500字故事梗概 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复印件